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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全省检察机关“双先”表彰考察对象的公示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12-11 作者:苏州英才网 浏览量:

根据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11号),经民主推荐、集体研究,并经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我市检察机关2个集体、5名个人列为考察对象,现予公示,请社会各界群众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公示期内,如对考察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或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2—69828882、69820148

传真:0512—69828882

电子邮箱:zrc@jcy.suzhou.gov.cn

通讯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解放东路388号

邮政编码:215000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1日

考察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先进集体

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围绕"虞城美好检察行"品牌建设,持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办案总量居全省基层检察院前列,30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公告案例。深化民营企业犯罪预防,打造"非公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教育基地",获评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在全国率先建立横向一体化机制,入选全省检察改革典型案例,被最高检转发。自主研发司法救助智慧平台,实现"云上解民忧",在全省三级院推广应用。首创"分类型听证员库",促进矛盾化解,获时任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拓宽大数据法律监督深度,监督模型荣获全国竞赛一等奖。深化队伍素能建设,重罪检察团队获评全国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获评全省先进基层院、全省"五好"基层院,全省检察机关网信工作先进集体。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守护"最美太湖",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区监委全省首创生态环境三督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太湖水域杂船治理、民宿排水整治等专项监督,做好对碧螺春茶等特色农产品的检察保护,1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省院典型案例。传承创新擦亮"数智检察",研发引入科技系统18套,在最高检新型案件取证技术发展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网上轻应用一等奖,2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获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模型竞赛一等奖。党建引领锻造"检察铁军",5人次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人才库、获全国检察业务标兵,10人次获省级标兵能手、专门人才,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苏省文明单位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24次。

二、先进工作者

苏云姝,女,1981年11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始终坚守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办案1350余起,参与办理最高检指定任X受贿案,被最高检充分肯定。参与办理苏州首例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被记集体二等功。指导办理全国首例机动车尾气检测领域污染环境专案,团队被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带队在第九届省优公赛中获集体、个人双第一,并被确定为省优公集训队飞行教练。参与《共和国70年大要案》、《刑事重罪办案指引》等最高检指派书籍课程编撰,20余篇文章被省级以上刊物录用,《公诉人应对舆情热点案件》被评最高检教育培训精品课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人"、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全省"百名政法先进典型"、入选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郑莉,女,1987年6月生,中共党员,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擅长破解难题,成功办理本市首例国有出资人受贿、多层斡旋受贿、全国首个合规不起诉等案件,参与编写全省受贿案件办案指引。荣获全省首批职务犯罪检察人才、苏州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20余项。勇于创新创优,牵头受领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任务,组建涉企办案团队并获评最高检优秀办案团队,推动成立全国首家县级市企业合规监管委员会,得到最高检主要领导调研肯定。心怀国之大者,深刻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建言献策,推动《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增加企业合规内容,地方出台工作意见及人大决议。所在党支部获评苏州市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

吉亚辉,男,1984年3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姑苏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长期坚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一线,主动融入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全力打造"检察护名城"特色品牌。创新小微型古建筑保护理念,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批示肯定;古城墙系列案推动市人大立法《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横塘驿站案牵头推动恢复重建入选大运河文化带"运河十景",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山塘石狸案促推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承办"历史文化资源检察保护"全国研讨会;以数字化发展为核心建成全省领先的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勘验取证标兵、全省检察机关"守正有为检察人"。

卢晨,女,1988年8月生,中共党员,现任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多次获评苏州市、江苏省典型案例,被央视《今日说法》、江苏卫视《法治在线》等栏目报道。推动建立全省首家检校合作平台"姚XX专家团队工作室",主持建成检医合作"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主持建成"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平台"在"鹿路通"APP上线,参与建立苏州市覆盖面最广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与制作全国首部未检宣传MV《爱的力量》在200余家音乐平台上线,参与制作"灯塔工程"法治动漫片,播放量达10万+。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标兵、苏州市"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监督能手"。

范海波,男,1989年12月生,群众,现任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坚守刑检办案一线,办理涉案金额1.6亿元"环球币"网络诈骗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错捕错诉。办理黄XX等人网络诈骗案,全额追赃挽损100余万元,入选省院典型事例、市十佳案例,相关综合治理建议被新华社内参刊发。办理朱XX诈骗案,梳理证据发现遗漏"自洗钱"犯罪,入选省院推荐案例、市十佳案例。办理韩XX等人非法拘禁案,引导公安机关复勘现场取得关键书证,成功认定犯罪,被央视《法治在线》报道。注重刑检实践与理论结合,参与编写最高检《刑事重罪办案指引》。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全国优秀公诉人"、"江苏省十佳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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