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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苏州市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的通知

来源: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7-05 作者:苏州英才网 浏览量: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7号)精神,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继续开展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相关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2020年1月1日后首次来苏工作),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三)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无犯罪记录和失信信息。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单位系企业的,企业应无失信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受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所在单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各地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同意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二)组织评审。评审采用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特殊领域的高技能人才,无法适用申报条件要求的,评审以专家组实地考察为主。

(三)社会公示。评审通过的拟补贴对象经市人社局审定后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公示。

(四)确定对象。根据公示结果,按程序确定获评对象并发文。

三、支持政策

企业申报并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三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自认定后的下一年拨付。补贴拨付期内,人才离职的,补贴停止拨付。

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分三年拨付。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纳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四、申报材料

1.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申报书;

2.创新计划书(不超过3000字);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护照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引进前相关工作经历及技术技能水平等证明材料;

4.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引进前后在技术技能上的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人才薪酬发放证明。同步提供引进人才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截图(2022年1月前入职的,提供2022年全年;入职不满一年的,提供自入职企业当月起至提交材料上月止)、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7.高技能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申报材料双面打印,一式三份,胶装成册(应标注页码,一般不超过150页)。

五、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

六、相关要求

各县级市(区)和相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工作,积极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申报。由县级市(区)提交推荐人才申报当月经征信和公安部门核查出具的结果证明,以及引才企业信用证明。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质量关。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附件:

1.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申报书

2.创新计划书内容纲要

3.薪酬发放说明(模板)

4.姑苏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申报汇总表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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